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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

 07-18 14:42  悬赏 0  发布者:snowwh……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3)
您好
请问:如果2015年7月交定金,2015年10月交全款,买商铺,一方父母全额支付。2017年10月会下来房产证。在2017年10月房产证下来之前离婚,这个房产应该会怎么处理?是属于一方?还是?如果可以属于一方购买时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另:用该房产抵押贷款,离婚时会影响房产归谁吗?还是单纯按债务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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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7月18日 14时53分
根据司法解释,房产证下来之前,法院不会对房产归属作出处理的。
婚后买的,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父母全额付款并指定赠与其子女一方的,该房产属于该子女,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用该房产抵押贷款,离婚时不会影响房产归属。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还有问题没回答完呢
那我买房时注意什么呢?比如说父母到场买房现场?还是只留刷卡单据?还是请律师在场?还是要写只赠与一方的书面凭据并公正?
只要购房合同只写我一个人名字,房产证还没下来,没关系的是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18 14:47
你好
    1、房产要根据登记的姓名来处理,如果登记为2个人,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是一个人的。
    2、抵押贷款,不会影响房产的分割。贷款如果是两个人共同贷款,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我的补充: 2015-07-18 14:48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我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我的补充: 2015-07-18 14:50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5-07-18 15:05
你好!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三)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如果房产证登记你一方,应视为你父母对你自己的赠与,离婚是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贷款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那属于你们双方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共同承担。
最后,通过以上分析,在另一方补偿房屋登记方贷款补偿后,房屋和贷款都归产权人。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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