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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帮助

山东-临沂 06-26 12:41  悬赏 0  发布者:chensh……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你好,我是临沂费县理工大学一名还有五天就毕业的学生。现在有点法律知识需要咨询,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
6月21日下午,我在宿舍内玩电脑,听到楼道内有打架声,便出去看。推开洗刷间的门后,看到同寝室同学刘某和同学郭某发生争执,并看到刘某被郭某推倒在地。这是由于一时冲动,拿起了洗漱间台子上的一个装洗衣粉的纸盒扔向郭某。这时郭某大吵大叫,我怕校保安听到上来后将我带著,便先离开了哪里。事后,郭某报警,警察在听到我以上的笔录后,裁定我为“寻衅滋事”并要将我和刘拘留五日罚款500元。但苦苦哀求下,他答应我们每人交1500元,便可离开。并在不出示法医鉴定费用单据的情况下,要求我们给公安局700元医药费。据我们了解当事人,他只做了四百元的鉴定。因为公安局的这个处罚,校方将打算不给于我毕业证。以上为事情经过。
我的疑问是:1,我并不是主犯,也不是双方矛盾的制造者,就当时意气用事扔了一个装洗衣粉的纸盒,而受到和主犯一样的刑事拘留处罚,这个处罚是否过重。
2,假如这个处罚过重,对于该处罚给我带来的不良后果,我是否可以对那名警员起诉,胜诉机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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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6-26 17:01
咨询解答河南新乡郭英律师电话13837321299:不服行政处罚可以申请复议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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