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郭永康  吴健弘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交的是定金 写的是借款合同书

重庆 04-16 20:46  悬赏 10  发布者:434304…… 给我留言  回答:(3)
甲方;XXX  乙方;XXX   甲  乙  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借款协议,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条款。        1;乙方将现金借给甲方,2009年12月4日,一次性借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    2;甲方在2010年12月30日一次性还乙方的所有借款,如到期不能还清借款已10号楼2单元3-2号房抵押给乙方,大约132平方米,每平方米按人民币一千四百三十元整计算,扣除借款进行找补。 3;违约责任;按总额的10%赔偿未违约方的违约金,如不服可申请国家法院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签盖章;XXX    乙方代表签盖章;XXX     2009年12月4日           沈律师  你好; 以上是我订房交定金时签的协议,他说的是交定金,而不是说给我借钱。还说几个月后就签正式合同。现在是2011年4月。都还没签正式合同。并且还要涨价到1980元/平米   我感到气愤,当时这样的价格在我们镇上到处都能买得到, 他建材料涨了就涨房价,而我们的损失又给谁要去。太不合理了。  请问各位律师及大侠,法律上甲方是合理的吗。乙方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6 21:01
是你自己愿意写成借款得,我估计很难得到赔偿的,不过到那个时候还不还钱的,你可以有房子抵呢?不过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建议你来电话免费咨询:13224948164
回复时间: 2011-04-16 21:05
你自愿情况签定的,很难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4-16 21:08
建议与律师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39
河南 郑州
人气:28756
山东 菏泽
人气:2119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