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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起同居十年受不受法律保护

陕西-西安 04-16 21:41  悬赏 0  发布者:马小萍 给我留言  回答:(6)
在一起同居了快十年了,没有领结婚正。俩人没有生过孩子。现在女方有了病男的没有管也没有和我在一起居住,还把我的东西全不拿走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6 21:44
起诉侵占吧
回复时间: 2011-04-16 22:04
可以要求其返还你的财物。
回复时间: 2011-04-17 09:4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
    2,当然你可以要求其返还你的财物。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3,男方拒绝返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你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4-17 09:20
我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结婚必须去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受法律保护。你如果生病的话可以申请救助,或是低保之类的。
回复时间: 2011-04-17 11:02
属于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4-18 11:13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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