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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托合同如何作废?

山东-济南 04-17 09:44  悬赏 5  发布者:pCg3240 回答:(3)
本人将一处房产出售,买方要求为避税暂不过户.当初双方签订了有关买方全权处理房产过户的委托合同并办理了公证.但是由于买方迟迟不办理过户,影响了本人再次购房,所以想请教,本人如何能将当初签订的委托合同书和公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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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7 09:45
可以书面告知公证处及买者本人,委托书及公证书作废
回复时间: 2011-04-17 09:54
双方协商解除委托合同,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回复时间: 2011-04-17 10:23
公证书不影响过户,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起诉要求过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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