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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的烦恼

上海 04-17 14:13  悬赏 5  发布者:wan168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继父有一套产权房 与2005年以买卖的形式转让给他一个表侄,房产证是他侄子自己的名字,当时房价30多万 他侄子付了10万。 买卖合同上特别约定我继父具有终身居住权 和部分所有权。听说在和我妈办结婚证前又和他侄子签了一个,他放弃一切所有权,一切所有权归他侄子所有,他侄子承诺他在里面住 一直到去世。上两天因为生活中一些琐事 他们发生了纠纷。报了警 闹到了派出所。
 咨询事项:
1:我继父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要回他的房子吗?
2:我继父去世以后 我妈妈还可以继续居住吗?
3:他们以后如果要是卖了那个房子,我妈妈是否可以分到其中一部分钱
4:我妈妈是外地户口 到可以上户口的年限时 能否上户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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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7 14:17
1.如果产证已经更名至侄子一人名下,则赠与已经完成,无法要回。
2.若现在仍旧居住的并且他处无法,则可以居住。
3.卖方所得属于产权人,你母亲没有份额。但可以要求产权人对其进行安置。
4.咨询派出所。
详细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4-17 15:10
这个买卖很难取消
房子基本要不回来
当年签这个协议
就是为了对付你妈
你继父只可要求居住权
户口也要表侄同意
回复时间: 2011-04-17 15:13
通过买卖形式过户的,不能撤销,但是你继父可以要求他侄子支付所欠房款。
你继父去世后,你母亲没有居住权。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4-17 19:59
要具体分析。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4-17 20:53
1、按买卖方式过户的话,要回的可能性较小;
2、不可以;
3、不可以;
4、建议派出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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