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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假释函的相关问题

浙江-湖州 07-21 14:17  悬赏 0  发布者:fpyyy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温州出事并工作半年,半年以前一直生活在户籍所在地,镇司法所在调查的时候误以为一直生活在温州,导致没有去村上及家里进行调查,引起了误会,这种情况,能不能再次寄假释函给户籍所在地,再一次进行调查呢? 监狱说让司法局发重新调查函件,司法局又说要先让监狱发才行。难道没有一个具体操作流程吗,如何处理
问题补充:
这种情况,到底是应该司法局承担责任,出一份函件给监狱要求重新调查此人呢,还是监狱发一份调查表再次发过来?已经调查过一次了,由于公法人员失误,能再有一次调查的机会吗?司法局有问题,这个怎么检举?还是走关系协商?好好的一个机会,弄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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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21 19:43
可以向当地检察院反映情况,依法维权,详询来电
追问:

与监狱联系过了,监狱的意思只要司法局说明原因,并且盖章过来,他们就能发函,而司法局非得要监狱打他电话,这什么情况啊?监狱没有必要打这个电话,直接回函给他们,他们说发假释调查表。怎么样让司法局发函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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