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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遗产与赠与的问题

 04-19 16:04  悬赏 15  发布者:音乐游戏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宣武区 回答:(11)
我有个问题请教,我姥爷有3个儿女,很多年前分个央产房,老两口本打算把房给我母亲(因为他们已经给其他两个子女房子了),其它儿女当时也无疑义,购房款由我母亲承担,房本上是姥爷的名字(因央产房没上市,不能过户),过了一年,姥姥突然去世了,大女儿想把房转到自己名下,老头也同意,需要到公证处公正,但公证处要按遗产继承的程序走,那其他儿女就都有份,这样对吗?不知道这个算不算我母亲赠与我姥爷一个人?这个房到底是姥爷和姥姥夫妻共有财产还是姥爷的个人财产?房子是姥爷单位分的,房本写着姥爷一个人的名字,所有房款是我母亲出的,缴费单据上都是我母亲签名,这个算遗产继承吗?
谢谢各位律师了!!!
问题补充:
我在网上看到《夫妻共有财产认定及分割原则》中第五条有这么一句话“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这里面提到赠与后如何界定个人所有和共同所有,不能反过来说吗?我母亲赠与我姥爷一个人,是我姥爷个人所有?还有个问题,交钱的时候我姥姥在世,房本下来的时候我姥姥已经去世4年了,界定是否遗产是从交钱算起还是从拿到房本算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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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4月19日 16时14分
房屋产证上是姥爷的名字,那么属于姥姥和姥爷的夫妻共同财产,即便购房款由你母亲承担,你母亲也没有产权。在姥姥去世后,该房屋发生法定继承,没有遗嘱情况下,应该有其他儿女的份额的。
你们可以与家人协商,其他子女书面声明放弃继承并公证,再将房屋过户给你,如果可以过户的话,就可以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多谢,也只能这样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9 16:06
属于你姥姥姥爷共同财产。
涉及遗产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4-19 16:14
到公证处办理其他继承人的放弃继承的声明,然后可以过户到你母亲的名下.
回复时间: 2011-04-19 16:22
可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4-19 16:24
房子是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遗嘱 也只能按法定继承来分割

  但是你可以要回所有的房款

  也可以先起诉 要求法院确认产权
回复时间: 2011-04-19 16:27
属于遗产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4-19 16:59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回复时间: 2011-04-19 17:49
你好,房子属于老人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4-19 17:58
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继承人同意。
回复时间: 2011-04-19 20:55
你好属于你姥姥和姥爷的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4-20 09:36
属于姥姥和姥爷的夫妻共同财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只能按法定继承来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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