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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殴打及敲诈事件

云南-昆明 04-19 17:56  悬赏 0  发布者:FyR9572 回答:(3)
我有件事想咨询您!我在学校被同学要20元钱,还有个问我要50元。我没钱给他,他就叫5个同学,(都有14~16的年龄,2个是刚被开除的同学)。元月14号晚上,在学校内殴打我,遭成我脾脏破裂。在15号晚上,在湖南省洲人民医院及时抢救。把脾脏切除后,第6天晚上肺部感然。又及时抢及救。对方家长医药费用最多出,5000~2800元。报案后证据如实,公安局逮捕了两个主犯。10天后,检查院把人放了我不明白他放人的道理?如果您看到这个事件,请您近快回复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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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9 19:51
你好,你应当进行伤情鉴定,如果鉴定为重伤的话,14岁以上的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你现在应当保留好当时的病历材料,申请司法鉴定,如果为重伤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你可以进行后期治疗费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后,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所有参加殴打你的人承担民事补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4-19 19:01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14岁以上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建议你去做司法鉴定,如果构成重伤则有权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无论他两够不够成犯罪,都要对你进行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4-19 22:03
及时申请伤情鉴定。并继续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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