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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简易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浙江-金华 04-20 15:08  悬赏 5  发布者:SLg342 回答:(3)
你好!我跟民办高复补习学校签了一张校长手写的简易合同,工作岗位是办公室事务员,内容写了开始工作的时间、上下班时间、试用期是两个月,没有写合同到期的时间,我在上面签了字,请问在这两个月的试用期里,我突然说要辞职,要不要负什么法律责任的?(这个办公室里就我一个人的,如果我突然不做了,很多事情都没办法运作的。校长是不同意我走的。)最好回复到我的邮箱里,因为不太方便接电话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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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20 15:29
你们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若你在试用期间提出辞职,随时都可以,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若在试用期外提出辞职,则要提前一个月提出。
回复时间: 2011-04-20 16:05
你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学校就可以离职,不需要学校或者校长同意的。
回复时间: 2011-04-20 16:13
你好: 
你的这个合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合同,但依然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应视为存在劳动关系,对于有约定部分可以认为有效,因此,两个月试用期的约定是有效的,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因此,你只要提前三日书面提出辞职,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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