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可红  吴亮  陈宇  
已解决问题

工伤待遇

 04-20 18:32  悬赏 10  发布者:咱受伤人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日照 回答:(1)
我工伤前工作单位下文盖单位的章公布我的工资,工伤后单位没有按工伤前的工资标准发放,我向仲裁,法院一审提出请求,仲裁,一审法院都支持我的请求。单位上诉中院,提交了说工伤前的工资上级公司没有批准,违反单位规定,本公司制定工资标准是超职权。并编造提供单位下发工资标准后的补充规定,单位公章他们在手随时都可提供带章的证据,按公司规定我不能享受这工资标准,二审单位提供这证据法院能确认吗?能改判吗?请老师指点!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4月22日 11时15分
二审单位提供的证据法院确认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以前单位做出承诺时是否超越具体办案人员的职权是属于单位内部约定,对第三人不产生约束力。即便是单位工作人员超越职权盖了章,单位仍应履行。如果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则单位可以向具体操办人员追偿,而不能免除公司的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满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上海静安区
福建厦门
广东潮州
河北保定
江苏苏州
广东深圳
浙江嘉兴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0596
福建 福州
人气:1237178
上海 静安区
人气:78440
福建 厦门
人气:139197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0726
湖北 襄阳
人气:49093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