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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是2014年七月份结婚,有一七个月大的孩子,结婚后女儿多次受到她爱人的孽待

河南-济源 07-28 16:0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女儿是2014年七月份结婚,有一七个月大的孩子,结婚后女儿多次受到她爱人的孽待,婚前对方拿五万元彩礼钱,我以女儿的名字登记注册了一辆众泰汽车作为女儿的陪嫁,她爱人从来没有探视过孩子,现在女儿想离婚,请问孩子怎么办?财产该怎么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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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28 16:14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回复时间: 2015-07-28 16:16
孩子由父母其中一方抚养,彩礼无需退还,婚内期间所得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
回复时间: 2015-07-28 16:23
1、如果已经领取结婚证,原则上彩礼不予退还。
2、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进行抚养。
3、陪嫁车辆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应当为女方个人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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