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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钩鱼期间触电身亡赔偿责任认定

新疆-乌鲁木齐 07-01 19:03  悬赏 0  发布者:panzl2……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河道中钩鱼时,上面有高压电10千伏。鱼杆触上后身亡,县河道中钩鱼时,上面有高压电10千伏个人在禁鱼期钩鱼,并在禁止垂钩的河流上钩鱼负主要责任赔70%。遗下妻和上初中的儿子,一个是儿子的抚养费,一个是老人的赡养费。对于家庭来说,天塌了半边。但我们这儿的河流并没禁止垂钩,只有禁鱼期间不让钩鱼。询问法院这样认定责任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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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7-03 00:43
需要搞清楚这个高压线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高度,如果是不符合规定高度,导致人身伤亡,高压线的产权的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至于是否在禁渔期钓鱼,与导致人身伤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建议你立即在当地找律师帮你上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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