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郝廷玉  吴亮  李保忠  陈建新  
该问题已关闭

酒后在人家门口被人打了,双方都交过手,怎么认定

山东-济南 04-22 22:21  悬赏 0  发布者:lywzm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与村一个人有矛盾,一天晚上,我的几个朋友酒后约好去找这个人说和,提前打过电话予约,但没有想到,刚到那家人员门口,还没有叫开门的时候,突然在那家人门口被一个人袭击了,这个人是那家人人提前找出的。当时,没管特殊情况,双方打了起来。因另一方有准备,所以自己方受伤较重,一人脸上有近5CM的伤口,另一方也有伤,但伤的不重。
    再一个就是,因对方有准备,所以在打打斗过程中,另一方根本没有报案,是我们方在打斗过程中报的案。
    您说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多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22 22:36
根据具体情形确认责任方式;建议与律师面谈,提供法律帮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河北承德
河北保定
辽宁沈阳
辽宁沈阳
河北保定
浙江嘉兴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2557
陕西 西安
人气:116471
北京 西城区
人气:27729
浙江 杭州
人气:104992
福建 厦门
人气:139294
江苏 苏州
人气:20788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