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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地通行权

湖南-株洲 07-29 09:3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想请问您一个关于邻地通行权方面的案例,事情的详细情况如下:
当事人y和s均系农村人,且是邻居,y相对离马路近一点,离马路大概30米(s也要通过此段距离),s要出行必须经过y前坪。在80年代初y通过购买村民小组的保管室使得宅基地扩张。80年代末期,乡下还是羊肠小道,y当时与s商量说把两家共用的小路加宽(使马路与y家连通),以便日后可以通车。当时y还许诺说只要s出工,材料和田土置换均有y负责。可s以他家不需通车为由拒绝了y的提议。之后y通过置换田土、购买材料、雇请劳力把原来大约30米长的小路加宽至4米的泥路。1997年,y在乡下建了新房,且将前坪抬高至比路面高出20厘米并用水泥硬化,当时y只给s留了一条大约1米宽的出路,当时s也没有提出异议。1998年,洪水将两户人家共用的30米泥路冲毁,y找s商量将冲毁的泥路恢复一事,s再次以他家不需通车为由拒绝参与修路(共用出路),y一个人出资将冲毁的路修好。2012年,y想将两户人家的30米公用路硬化,希望s出资,再次遭到s拒绝,y一个人出资将路面硬化,期间y始终允许s通行,甚至s家需要货车通行时y亦没有阻拦。2015年,s想建新房,需要大量货车通行,此时因为两家人关系紧张,y仅允许s通行30米公用路,拒绝s占用y的前坪通行货车。目前经司法所多次调解,两家人均未达成协议,如s起诉y侵占了他的通行权,基于以上事实,s能否胜诉?
望能回复,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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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29 09:40
你好,应当保相邻人的正常生产生活。
追问:

请问正常生活、生产需要的路宽是多少?有没有比较具体的规定?1米?5米?就这个案例,我个人认为97年y将前坪硬化时仅给s留了1米宽,当时s亦未提出异议,我能否认为s默认了他的通行权是1米?
谢谢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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