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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婚姻登记有孩子的离婚女方如何维权?

 04-23 15:02  悬赏 0  发布者:yRG8588 回答:(2)
2009年,21岁的农村女孩经人介绍和大自己3岁的同乡男青年交往,半年后举行了婚礼,但事后没有补办结婚证,之后女方一直在家当家庭主妇,生孩子并自己照顾孩子,而男方自妻子怀孕起,就与单位一个女孩有不当关系,而且一年多当中很少回家住,对孩子也是偶尔回来看看 抱抱而已,对于丈夫的出轨,妻子只是闹过,但没有很清楚的抓住什么把柄...最近,妻子碰到了曾经追过自己的同学,诉苦自己的处境,和处于愤怒,和该同学有了次关系,事后却被丈夫发现和逼问,只好承认了,丈夫不能容忍要起诉离婚,请问,这种情况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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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23 19:50
除了要求孩子的抚养费,基本上无维权可言。
回复时间: 2011-04-23 15:09
这种情况,就离吧,双方已经失去了信任,在一起凑合也没什么意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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