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李保忠  陈建新  朱建宇  吴亮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夫妻其中一方擅自转移名下财产

上海 04-24 14:34  悬赏 10  发布者:abc_ab…… 给我留言  回答:(5)
双方都是离异后再婚,各方都有自己的孩子。男方的婚前售后公房(双方结婚后一直居住的房子)在婚后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子过户给男方自己的女儿。采用的方式是做了一张虚假的买卖发票,没有实际的金额交易。这种情况的买卖关系是否成立? 
另外,之前这套房子的户口簿和产证上都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现在产证是已经过户给男方的女儿,户口簿还没有任何变动。那么在以后如果这个女儿凭着产证是否有理由将现住人赶走。
上述理由:1:在老婆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转移了自己的房产;2、老公和老公的女儿之间的没有实际金钱交易的买卖关系。这样的买卖是否成立,如何保护女方的居住权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24 14:40
属于男方婚前财产的,女方没有份额,男方有权处置。
详细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4-24 18:20
你好,
1、男方处分自己婚前财产,不需要女方同意。
2、产权房谈不上居住权的问题,但若男方女儿对男方不好的话,男方可以要求房价款。
回复时间: 2011-04-24 20:23
男方个人财产,可自行处分。买卖成立,只是还没有付款。
回复时间: 2011-04-24 20:30
由于此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因此,他有权处分,不需要征得女方的同意。
回复时间: 2011-04-25 11:13
1、如果是男方的婚前财产,男方有权任意处置,女方不得干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辽宁沈阳
河北石家庄
辽宁沈阳
浙江嘉兴
宁夏银川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3377
河北 保定
人气:429175
河北 保定
人气:174918
河北 保定
人气:292047
山东 菏泽
人气:352397
辽宁 沈阳
人气:114777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7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