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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与中间人问题

福建-三明 07-30 18:36  悬赏 0  发布者:laoyiy……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母亲与某担保公司的员工为同学,该同学为拓展业务劝说我母亲在其公司放入10万元。但该同学称其公司规定员工拉来的金额都必须划在员工名下。也就是说我们只负责借钱给该同学,将金额交给担保公司以及订立合同与签名之事,都以该同学名以并由她负责。
我母亲则收到一张“收条”。标题就为“收条”,内容是“现于某年某月,收到某某(我母亲)人民币多少钱,利息为多少,按季度付给。如抽取本金,需提前一个月告知收款人。”落款为“收款人:某某某(该同学手写签名)”以及该同学手指印和时间。收条没有体现担保公司的名字。
我母亲已10个月没收到利息,传闻称此担保公司出现危机,生死未卜。为了收回钱,我母亲应当起诉此同学,还是担保公司?可以要求本金与利息全部收回吗?如果起诉该同学,是以普通的私人经济纠纷——借钱不还的名义起诉吗?如果对方以“并不是私人借款,而是收到委托帮原告理财,原告应自自行承担风险”作为辩护,是否有道理?我方又该如何回应呢?
望专业人士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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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7-30 18:43
你好,结合具体证据材料找律师提供服务
回复时间: 2015-07-30 18:49
你好,可以告你妈妈的同学,以借款纠纷为由。
回复时间: 2015-08-01 20:02
可以起诉那个出具条子的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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