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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主体变更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广东 07-31 10:51  悬赏 0  发布者:大白猪622 给我留言  回答:(2)
原签订劳动合同是2013.9.2-2016.9.1。今年7月,公司突然提出改签合同,经济主体变更(原经济主体没有破产或倒闭),新合同没有明确工龄累计,若我不重新签订新合同,公司需要给我经济补偿吗?另外,公司仍承认原合同的有效性,并且按照原合同的薪酬支付给我,如果公司这样做,我还可以得到赔偿吗?前提是我不愿意签订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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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31 10:57
可以不签订,原合同继续有效
追问:

公司仍承认原合同的有效性,并且按照原合同的薪酬支付给我,如果公司这样做,我还可以得到赔偿吗?

回答:

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5-07-31 11:16
你好,建议不要签,继续履行原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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