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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拥有的宅基地在未签定协议的情况下被开发商霸占,房屋被强拆

陕西-西安 08-01 11:30  悬赏 0  发布者:茹新来 给我留言  回答:(1)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法人夏俊山),受权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二公司(法人董文军),于2012年3月10号,由王夏生(项目经理)、康飞(现任副局长),进入劳动北路平房我们村对我们村19户村民展开拆迁工作,因他们出据的公告和相关手续不合法,我们全体19户村民都不同意他们的拆迁行为[有19户村民签字为证],康飞、王夏生,他们无视国家法律,穷凶极恶,在没有和村民签定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勾结黑恶势力,强行入户采取暴力行为,威胁恐吓,驱赶房客及村民(房主),断电、断水、垃圾堵路。3月31日,门窗被强行破坏拆除,家中物品被盗被毁!4月6日,我们被数名地下出警人员拦在村口,眼睁睁的看着我们建设居住了20多年,赖以维持生计的家被毁灭!在我的房屋已经被毁的数月后,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二公司副局长康飞,还指示地下四名出警人员对我采取跟踪、威胁恐吓。难道说我房毁物损,连命都难保吗?我原本和睦的一家人,现在各自东西,流离失所,遭遇强拆,我一家人无家可归,我现在强烈要求人民政府依法追究犯罪分子康飞、王夏生刑事责任,将犯罪分子康飞、王夏生绳之于法,还我家园,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反映人:茹新来     
联系电话:181 3396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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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01 17:38
您好,国家规定不管是以什么项目用地都需要有征地批文、公告、补偿安置协议。对方强行施工肯定是违法的,你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是委托律师诉讼维权,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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