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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商标优先权

 07-03 15:33  悬赏 30  发布者:maryma……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3)
我们是天津武清的企业,公司名:天津某某工贸有限公司。天津市商标这册受理中心打电话说有一个人要申请“某某”商标,和我们的商号一样,他让我们注册某某商标,还说有优先权的期限到7月6日,否则,对方的标注册后我们就侵权了,是这样吗? 谢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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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7月07日 13时36分
商号名和商品的商标不是一会事,如果你们不把商号的名申请为商标,别人有权申请为自己的注册商标.别人将你们的商号名申请为商品的注册商标,并不侵权.你们继续使用你们的商号名并不侵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03 17:10
使用商标的,属于侵权。
回复时间: 2009-07-03 20:05
对方侵权。系对登记字号人的侵权,混淆了消费者的判断力,从而推销自己的产品,产生不当得利。
评论者:maryma19 给我留言
时间:2009-07-08 09:44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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