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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与判刑标准,如果判刑的话还用不用给对方钱?

辽宁-营口 08-02 09:39  悬赏 20  发布者:漠~妍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丈夫与人发生口角与人打架,对方的父亲过来劝架,不慎把他父亲也打了,目前已经住院,眼眶上下左右周围4处骨折,眼睛没瞎,需要做手术,我们让他先垫付手术费用,过后一起结算。但是他们的意思是不给钱就不做手术,耽误病情由我们负责,还要求马上做伤残鉴定。
   我想问的是我们是否有权利让他们先垫付?
   如果他们不做手术可以直接做伤残鉴定吗?
   按照这种情况,我丈夫大概会怎么判?
   如果判刑了的话,我们还用不用给对方钱?(第一天住院时我已付了1万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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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02 10:13
轻伤是三年以下;判刑也需要赔偿,两类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8-02 10:22
轻伤是三年以下;判刑也需要赔偿,两类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8-02 11:59
你好,《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回复时间: 2015-08-02 21:46
三年一下,建议赔偿谅解, 具体事宜与律师约谈或者手机微信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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