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王远洋  刘海鹰  毕丽荣  
该问题已关闭

男在女初

河南-周口 04-27 12:16  悬赏 20  发布者:hht6404 回答:(2)
初婚情况,陈、、结婚与1998年3月,婚后生育一女孩取名陈,,离婚情况,陈,,由于前妻感情问题,在2005年01月24日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再婚情况,男方在婚,女方初婚,生育情况,与2006年02月17日生育一男孩,取名陈,,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27 16:40
再婚问题,法院判决生效后,经过了结婚登记,合法。生育问题,如有准生证,合法。
回复时间: 2011-04-28 14:59
你可以随时与我交流咨询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山东聊城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江西南昌市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416685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5241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903
广东 广州
人气:393324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