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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合同法

陕西-渭南 04-27 16:48  悬赏 10  发布者:GHj5364 回答:(4)
您好 我是医院一名护士07,7,1开始签合同上班 一年一签 医院规定第一年不拿奖金 第2年30%第3年50%第4年全奖 但科室第2年开始每年只加10% 去年因怀孕2月中旬休病假 4,1休产假   7,1科室因我有小孩拒绝续签 但医院一直给工资卡打的工资交的养老金 现科室叫我上班  单位说我若再签合同 从新招聘人员算起 而且退回休假时的工资和医院交的养老 您说合理吗 该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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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29 15:51
不合理,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4-27 16:55
不合理,你可以主张未签合同之双倍工资11个月,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4-27 16:5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肯定不合理,也不合法,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4-27 16:57
医院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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