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应不应该底于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烟台 04-28 11:12  悬赏 10  发布者:Ghj4538 回答:(2)
我是二月二十一通过面试,三月一号正式上班,三月二十二签的劳动合同(我看合同时没写工资金额,只是让我把我该填写的填了)告诉我实习期两个月,昨天发的工资条内容为(岗工950效益480综合补贴10房补60暖贴83薪贴158三班费130加班费202应发小计2073大病险5社保326公基金178实发金额1563)【三月份福山区最低基本工资调到1100了】我想问这工资发的合法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28 11:22
你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应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你说的情况,单位给你发的工资是合法的,并无违法之处。
回复时间: 2011-04-28 13:04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你的实习期的工资是合法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广西南宁
北京东城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安徽合肥
北京西城区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659
广西 南宁
人气:21280
北京 西城区
人气:12344
北京 东城区
人气:9750
山东 菏泽
人气:21974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58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