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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工资结算具体怎么算?

广东-东莞 04-28 12:30  悬赏 5  发布者:Oet3159 回答:(2)
我在台资工厂工作,试用期三个月!我3月1号到4月底共不到2个月!公司回答要等到6月份才能全部结清!想请问劳动法对此问题是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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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28 12:39
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公司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你在辞职时可以要求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4-28 13:30
公司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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