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罗雨晴  李仁红  申维丰  
已解决问题

关于公司降薪调岗的纠纷

 08-03 20:52  悬赏 10  发布者:dataoj……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保定 回答:(1)
2014年9月1日,我来到一家公司报到,并与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岗位为:发动机设计工程师(冷却润滑运动系统),薪酬构成为(税后):岗位工资10350元/月,培训补贴1150元/4个周六,共计11500元/月。主要工作在发动机润滑系统零部件设计开发工作。2015年6月8日,公司在内部公布撤销我原来的部门。公司人力部门答应为我协调工作岗位。在此期间公司未给我安排任何工作,我忙于进行前期发动机零部件的清退、整理及图纸的完善工作。
截止2015年7月13日,公司人力部门未给申请人任何关于岗位方面的答复。并于2015年7月13日17点,由公司人力口头通知我从7月14日开始待岗,待岗薪资为市最低基本工资。为与公司内部协调此矛盾,被迫从7月14日开始待岗。
通过几次协调、沟通,双方均未达成一致。直至7月30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试图以公司后期安排会给我职业生涯带来不良影响等后果说服我自动离职。在与我沟通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强制安排我到工厂车间干活,并通知我如15日不到岗算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我认为:
1、公司在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单方对我进行降薪调岗,此种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公司在与我沟通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单方强制为我安排工作岗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以上我说的对吗,我申请公司给我7月份满额工资和一个月的赔偿,申请仲裁的话,赢的机会大吗?请各位大侠指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8月04日 06时32分
你好 你的要求合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9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47
浙江 杭州
人气:443554
山东 菏泽
人气:21934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