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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总成绩合成方式违反省人社厅规定,是否违法,是否可诉?

山东-淄博 08-04 04:46  悬赏 0  发布者:王小乐123 给我留言  回答:(0)
律师好!淄博市人社局2015年5月29日发布市属事业单位《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A(综合)类岗位各占50%,B(卫生)、C(中小学教师)、D(高校)、E(专业技能)类岗位各占30%和70%”。而山东省人社厅制定的《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考试总成绩一般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很明显,淄博市BCDE类总成绩的合成方式违反省《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我曾先向市人社局匿名书面反映,人社局依然不予纠正,我又向省人社厅省人社厅反映,如泥牛入海,没有下文。请问,《工作规程》是否属于法律,淄博市人社局是否违法,是否可诉?如果真的诉讼,我胜算的把握有几分?作为考生,我不想向市人社局暴露自己的身份,请问我该怎么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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