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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湖北-荆门 04-30 10:54  悬赏 20  发布者:dingyu…… 给我留言  回答:(2)
男方是台湾人,双方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不成,现在如果提起诉讼离婚,怎样对女方比较有利,目前我们有一子,3岁多了,在台湾小孩也都是我在带的,2010年现在近一年时间都和随我和我家人生活在大陆。
如果离婚小孩判给我的机会会比较大吗,我目前没有在工作,在结婚前男方已经将他名下的财产全部转移到他家人的名下了,现在我如果要分到财产的可能性应该很小吧,
我现在想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怎么样做对我比较有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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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1 10:41
那就建议委托律师在你的户口所在地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5-03 08:23
你要能证明在台湾时小孩是你带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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