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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未到期的租赁合同

上海 04-30 13:00  悬赏 0  发布者:潘杰琼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想咨询就是关于房子出租问题。我们本来是将房子租给别人住,由于还房贷压力较大,所以我们已经将房子卖掉了。但是有提前通知租客给其时间找房,然后给予适当的补偿。但是现在租客有点讹诈的味道,他所有期间的花费都要我们进行赔偿。而且不想和我们正面谈问题,故意拖延时间,现在买家也催的紧,我该用什么方法才能既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解决问题。很谢谢您的回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30 13:10
违约一方需要承担一个月的违约金,其他无需承担。对方不搬离,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详细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4-30 13:13
你好!可以和租客进行协商!
回复时间: 2011-04-30 13:47
买卖不破租赁,房客有权住到合同到期。
如果你们要求对方提前搬走,则需要根据租赁合同承担违约金,怎么约定的就怎么赔偿,其他不合理的要求可不用理会。
回复时间: 2011-05-02 20:12
你这种情况风险比较大的,不仅涉及到承租合同的解除问题,还涉及到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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