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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江苏-南京 08-05 14:16  悬赏 0  发布者:llgood…… 给我留言  回答:(1)
目前有个房屋拆迁,我是产权人,现承租人索要8万。法院现在根据2012年南京市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若干问题里,第九条.征收因国家有关私房改造政策而形成租赁关系的私有出租房屋,对执行政府租金标准的原承租人实行货币补偿,按照征收补偿金额的90%给予补贴。原承租人改变房屋用途而增加的货币补偿金额部分,租赁双方未约定分配比例的,被征收人与原承租人各得50%。

  落实政策后,房屋所有权人又出租给他人的,不适用上款规定。麻烦问下,落实政策后,房屋所有权人又出租给他人的,不适用上款规定。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承租人现确实改变房屋用途,那增加的货币补偿金额部分是该给承租人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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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05 14:43
上面的是公租房的拆迁补偿,如果是一般房屋的承租户补偿适用07年61号文的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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