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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怎么办

河北 05-01 17:52  悬赏 0  发布者:gFN7296 回答:(1)
您好。我是九九年四月学生分配到国有企业工作的,与单位签有劳动合同。08年2月,单位改制,与职工统一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今年二月份合同到期。前两天,我收到单位邮寄的通知,说要与我终止劳动关系,要我到单位办理手续。我在该单位已连续工作十二年,不想与他解除劳动关系。另外,08年七月份,单位就让我下岗了,一直没给发过生活费,只给上保险,我希望单位能安排工作,续订劳动合同,请问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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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1 20:1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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