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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纠纷

陕西-商洛 08-06 17:01  悬赏 0  发布者:82547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二手房东.  我的房东是丙方,我是甲方,我的租客是乙方,然后接手我的转让房的人是丁方,  我当时多收了乙方3个月房租,但是乙方的合同是和丁方签的.上边有明确房租租期和到期时间.我也和丁方签了我转手之后他要承担我二手房东的相关责任,但是当时没有提到我多收3月房租的事,现在丙方找人收房租该找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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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06 17:03
你应该将多收的3个月房租退还乙方!
追问:

但是乙方的合同是和丁方签的,上边有明确租期,我觉得是丁方签合同时的漏洞,应该他们自己承担责任。这事已经3个月了,他们现在才发觉到问题.而且乙方和丁方现在都把合同丢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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