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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废标吗
重庆 05-02 09:18 悬赏 20 发布者:wQr5403 回答:(4) 我是3月24日参加了政府采购学生饮用奶工程,并且顺利中标,但是另一家公司不服就开始不服而执泥,现在政府找我协商要我让30%的市场给他,我不同意,所以政府说或许会废标,这样有理由吗?在此期间我以收到政府的中标通知书,但合同没有签下来,货一直在供,请问接下来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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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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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02 09:27
1、这样废标没有依据,政府存在违法。
2、合同已经实际履行的,即便采购中存在违法情形,按照政府采购法,不能再废标,只能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有义务签订合同,否则,可向财政部门投诉,追究其行政责任,并由财政部门责令其签订并履行合同。
2、合同已经实际履行的,即便采购中存在违法情形,按照政府采购法,不能再废标,只能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有义务签订合同,否则,可向财政部门投诉,追究其行政责任,并由财政部门责令其签订并履行合同。
- [山西-太原]
- 朱君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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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02 09:29
答:不能以废标,应当签订合同。
- [辽宁-沈阳]
- 110网律师
- 60900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02 09:42
政府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与政府协商解决,如果不行通过诉讼解决,政府应该承担缔约过失承担。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你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给你造成的损失超过适用定金罚则返还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政府未收取你投标保证金的,对你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合同法》、《招标投标法》
首先与政府协商解决,如果不行通过诉讼解决,政府应该承担缔约过失承担。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你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给你造成的损失超过适用定金罚则返还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政府未收取你投标保证金的,对你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合同法》、《招标投标法》
- [广东-广州]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02 10:24
1、招标过程确实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以坚持自己的立场;
2、你一直在按照中标的规定送货,表明你们之间已经按照合同来履行,对方私自划分你的市场视为变更合同,要取得你的同意,否则就是违约的行为。
2、你一直在按照中标的规定送货,表明你们之间已经按照合同来履行,对方私自划分你的市场视为变更合同,要取得你的同意,否则就是违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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