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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我于13年11月入职公司,签的三年合同(未到期)

北京 08-06 23:4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我于13年11月入职公司,签的三年合同(未到期),现因公司项目结束,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给两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还是税后工资),这样补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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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07 09:08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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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8-07 11:14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5-08-07 09:08
您好,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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