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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碰撞后,修车时是否要求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北京 05-02 16:34  悬赏 20  发布者:KDN1837 回答:(6)
本人是捷达车,于2011年4月24日在小区内撞到路虎车的左侧车门。当时122交警定我全责。被撞车强烈要求去4S专卖店维修,通过电话与4S店沟通后得知,被撞部位全部更换新的,这样一来,修车费用高出了很多倍。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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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2 16:48
你好,不合理,超出部分可以拒绝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5-02 16:53
超出部分可以拒绝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5-02 17:11
可以拒绝赔偿超出部分
回复时间: 2011-05-02 22:06
不合理,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回复时间: 2011-05-03 09:26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1-05-03 09:46
超出部分是可以拒绝赔偿的,具体情况建议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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