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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权属

天津-津南区 05-03 08:53  悬赏 0  发布者:21542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是农村村民十年前将所属房屋卖给了一位城镇居民,现在农村整合我想要回我的所属权可以吗?该咋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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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86040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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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03 11:44
可以的,买卖无效,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讼解决,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5-03 16:31
房屋买卖无效
回复时间: 2011-05-03 09:07
你们的房屋买卖无效,可以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5-03 11:04
通过法院将之前的协议确认无效后,但据现有审判经验看,一般付出代价也是相当的。
回复时间: 2011-05-03 16:42
不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1-05-04 22:55
先弄清安置方案再决定是否要回,买方恐怕得不到安置房。
回复时间: 2011-05-17 22:58
津南区法院目前对于此案,合同均按无效处理,你可以起诉确认买卖协议无效,但是你也是要承担 一部分责任的,就房屋增值部分你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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