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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司公款

广东-广州 05-03 13:07  悬赏 0  发布者:钟艳梅520 给我留言  回答:(12)
我有一个朋友挪用了公司17万还给公司了,但他的家人已把钱全部还给公司了撤诉书也交了,老板也不再追究了责任了,如果是这样会判多久,有没有机会判缓刑,如果没有把钱还给老板又会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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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3 13:11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理论上,具备判处缓刑的条件,但鉴于数额巨大,实际操作起来难度会很大
回复时间: 2011-05-03 13:21
1、如果是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款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这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关于数额标准:粤高法[2006]297号文规定,单位人员职务犯罪的数额是反映其行为危害性的主要标准,也是对行为人定罪量刑的主要标准。为确保罚当其罪,应根据全省各地经济水平确定不同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因此,将全省分为两类地区,一类地区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二类地区为湛江、茂名、惠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区。

1、职务侵占或者单位人员受贿犯罪,一类地区以2万以上不满40万元为“数额较大”,4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1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数额较大”,3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2、挪用资金罪,一类地区以3万以上不满80万元为“数额较大”,8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2万元以上不满60万元为“数额较大”,6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但是,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一类地区以2万以上,二类地区以1万元以上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

此外,如果公司已经申请撤诉的,可以从轻处罚。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复时间: 2011-05-03 13:48
可以委托本律师处理。欢迎来电。
回复时间: 2011-05-03 14:18
如果有自首情节,那么缓刑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回复时间: 2011-05-03 14:22
积极退赃,可以争取缓刑。
回复时间: 2011-05-03 15:51
有机会争取判缓刑。
回复时间: 2011-05-03 15:52
可争取缓刑。
回复时间: 2011-05-03 16:35
三到十年的幅度,可以争取缓刑,不退赃缓刑有一定的困难。
回复时间: 2011-05-03 18:06
可以争取缓刑,与本律师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5-03 21:35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1-05-03 22:27
可以从轻处罚,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1-05-04 17:48
你好,可以争取从轻,或缓刑。要么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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