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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

安徽-铜陵 08-08 13:25  悬赏 0  发布者:周同生 给我留言  回答:(1)
13年按拆迁协议上说“根据市政府40号文件规定,每人30平方拿旧房换新房,我家户口本

上6人,共补偿180平方的新房,家原有面积250平方米,多出的按500\平方补偿”。
现在15年2月区政府来通知说我家不符《集体土地范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

我家房子拆了2年后跟我们说,原来250平方米的房子现在补偿我们90多平方的楼房。(还

有其他一些零碎的补偿)

我家房产证上是96.63 平。土地证上是115平. 土地证后来补交了54平。实际房子面积是

250,新的补偿办法就只按房产证上的面积算了,可是同村原住户居民都没有土地证什么的 

反而按实际住房面积算了,这样算 想问问高律师符合国家规定吗?就因为我们家是1992年

买的本村房子吗?

希望有关了解相关政策的律师帮帮我家。救救我们!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08 18:31
你好,显然不合理!协商不成走法律渠道。有需要请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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