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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房问题

北京-朝阳区 08-08 17:23  悬赏 0  发布者:zhuofa……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从中介手中租的合租房,现在中介把我们的公共区域客厅放置一些杂物,我们租户联合起来维护权益,但是现在中介号称我们只是租了各自的卧室,公共区域如客厅,厨房等只是公共区域供我们用,但是是他们中介的地方,所以他们可以支配,有这道理吗?公共区域,不应该是我们租户的公共区域吗?怎么成他们中介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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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8-08 17:33
可以诉讼
回复时间: 2015-08-08 17:27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回复时间: 2015-08-08 17:46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8-08 18:04
是的,可以起诉追究中介违约责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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