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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有房屋产权份额分配和无偿转让房产的问题

北京-通州区 07-08 17:36  悬赏 20  发布者:yjlwbw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家院子里有两间大小相同平房,一间是我哥哥一人所有,另一间是我和我姐姐共有的,这两间房都是继承下来的。
第一个问题:我和姐姐共有的平房的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各自所有的比例(我们是没人50%的),现在建委说我们自己签字的协议无效,让我们去公证处公证,我想问一下这是必须的么?
第二个问题:这两间平房继承后,因我家住房困难,经过我和哥哥商量,哥哥同意把他的一整间房给我或者我儿子,我的一半产权给他,这个手续怎么办?需要交哪些税款么?
这是无偿转让,我知道怎么办手续交的钱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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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08 17:53
1、办理此类产权手续请遵循不当地建委的政策。各个区可能都有不一致。
回复时间: 2009-07-08 17:54
关于继承产生的房产分割问题,就份额而言是需要全体继承人去公证处公证各自愿意取得的份额,否则按法定继承。第二点可以去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下,应该是办理赠与手续。
回复时间: 2009-07-08 18:06
1、公证不是必须的。
2、需要变更产权登记。
回复时间: 2009-07-08 21:11
问题比较专业,建议与律师详洽
回复时间: 2009-07-08 21:23
你好!
是否公证可以自已选择!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过户各地的费用略有不同,但大约为房产价值的百分之十左右!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回复时间: 2009-07-09 06:16
可办理赠与公证。
回复时间: 2009-07-09 14:22
办理赠与公证。 
回复时间: 2009-07-09 16:52
1、必须办理公证,才能确定你是产权共有人
2、如果你哥把他的房子赠与给你,应当办理赠与公证,一般亲属之间办理公证税费较少,或者不交。在具体的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9-07-21 22:14
您好!建议您带好相关材料到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天创世缘D1座1506号北京市新坐标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为宜,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孙律师常年联系电话:135818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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