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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能否要求拥有房子的一半财产?

 05-04 14:48  悬赏 10  发布者:寻真110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2)
1995年我与前妻共同有一套房产,1997年法院判定离婚,在调解书中的财产分割项写明:房子一套由原告(前妻)居住。由于写明是“居住”,而不是“所有”,现在我能否要求拥有房子的一半财产?
问题补充:
应该是要回房子的一半财产。
1、若调解书中产分割项写明的是房子由原告“所有”,是不是就预示着我当时放弃了房子的产权了。
2、是否存在时效期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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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5月04日 16时21分
当然可以,该房产属于你与前妻共有房产,你当然有权要求分割产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答复
其它答案
  • [陕西-西安]
  • 高飞律师 VIP
  • 电话:18629037091
  • 14606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11 10:42
可以,该房产是你与前妻共有房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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