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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帮我审查离婚协议第4条,合不合法。谢谢

重庆 08-10 10:10  悬赏 0  发布者:zblin8…… 给我留言  回答:(1)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无共同存款。
2、房屋:双方无房。
3、车辆:2012年购有自行车一辆,2013年9月6日购有大众朗逸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女方所有。
4、股权:2012年8月男方拿女方的身份证办理注册成为“重庆柴门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占50%股权;实缴出资额15万元未由女方支付;所有签字程序女方未出面也未授权,包括且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决议等;女方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任何盈利及债务由男方负责,与女方无关。现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女方将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出资额15万)约定归男方所有。女方不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女方应对该公司及男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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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10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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