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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公司购买材料,我承包劳务,因使用该材料在送货单上签了名字,因卖家在送货单上作了手脚,超出一

四川-自贡 08-10 19:31  悬赏 0  发布者:350855……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一个农民工,在谋建筑工地上承包了钢筋制作劳务,因急需要使用建筑用钢筋拉杆,建设公司材料员就叫谋商贸公司送货到工地来,叫我在送货单上签字,当时,送货单上只有数量,我就在上面签了收到和自己的名字,没有合计也没有大写,因送货单只有两联,卖家说要拿到公司去结算,我就没有留一份,过了一段时间,卖家说,送货单遗失,又重新开了新的送货单,上面就落了单价和金额,当时认为没有问题就又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卖家到公司结算的时候,公司在审核的时候发现大大超过了规划设计预算所需数量,就未及时付款,后来就按照规划设计预算数量结算货款,仅签字认可了3万余元,剩余4万余元不予确认,该卖家不服,与去年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支付认可的3万余元。最近,该卖家将我告到法院,要求我支付剩余的4万余元,我不知如何是好,我又不是买家,我只是使用者,只作人工费,我为何要支付他的材料款,请律师专家指点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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