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李波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荒唐!可笑! 小区委员会成员同时也担任小区物业管理者

广西-桂林 05-05 11:38  悬赏 10  发布者:YCt951 回答:(0)
小区委员会成员能同时担任或承包物业管理服务吗?委员会成员不是代表广大业主声音的人吗,不是维护小区业主利益的人吗?同时担任物业管理者的话,那不是对小区业主赤裸裸的“流氓”行为吗?现在所谓的委员会同意了物业的方案,把小区的绿化花坛铲平当作了停车场,对外租车位!业委会与物业狼狈为奸的侵占小区广大业主的利益。把我们小区业主的利益置之度外!请问业委会成员能同时担任物业服务管理者吗?这有法律效力吗?小区物业有权利把业主的绿化环境改为商业收费服务吗?有相关法规提告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山东聊城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329
湖北 襄阳
人气:443105
湖南 长沙
人气:543012
辽宁 大连
人气:12051
重庆 渝中
人气:396526
安徽 合肥
人气:28228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