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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的医疗费用

 07-09 14:06  悬赏 0  发布者:350863……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广西 回答:(4)
是这样的.我叔叔于2009年7月5日.在北环路出的事故.被一辆大巴车撞了现在进了医院治疗.交警部门的责任书没下来.那医院的医疗费用是由谁出
  对方说交了钱到交警部门压了在那里这样对方就拿车走了.有没有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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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7月10日 13时26分
在交警调查清楚后,事故车是可以开走的。
医疗费应由肇事方先垫付,也可以由你们先垫付,日后再向肇事者追偿。
其它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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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7-09 14:28
应当由对方按责任比例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7-11 01:52
应当由对方按责任比例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7-11 11:20
在交警调查清楚后,事故车是可以开走的。所以你应问清楚交警车主是否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没有,最好的办法是先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保全该车.如有,应让交警责令车主到保险公司报告该起事故提出索赔.让保险公司赔付你们会更加有保障.医疗费的具体承担最后还是要以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依据.仅作为依据,而不一定完全按责任比例承担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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