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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在汉中一电脑公司配了70台价值25万2千的电脑出现严重花屏影响营业得不到解决怎么办?

 05-05 17:44  悬赏 0  发布者:北斗星123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汉中 回答:(1)
我于2010年12月底在汉中一电脑公司配置70台总价值25万2千的电脑用于网吧营业,但营业不久就出现花屏,当时配电脑的时候我们开出的配置单在最后签合同的时候老板说我们要的技嘉的主板配七彩虹的显卡花屏,他说换成他代理的映泰的主板绝对不会花屏,花屏立马给我换成技嘉的,这说的这句话当时因为信任他没有写入合同,就信他的把主板换成映泰的了,过后才知道映泰的比技嘉的要便宜150块,就这在主板上我们就吃亏了一万多元,更让人头疼的是机子用了10几天就开始出现花屏,给他打电话他说不在汉中,让他们业务员拿了机子上的显卡给发到厂家去却迟迟没有回音,在我的催促下他们告诉我把显卡刷一下就好了但先后刷了三次都不起作用,这期间耽误的有近两个月的时间,最后我要求给我换回我开始谈定单时的技嘉主板,老板不肯,又过了些天说给我换一批显卡就好了,没有想到他们给我换了一批更抵挡的显卡,和我以前的显卡比起来一个又相差100多块而且还是花屏,我当时很气愤,坚决要求给我换回我原来谈定单谈的主板和显卡,结果那老板电话里给我说不可能就挂断我电话在不接电话,在气愤和万般无赖的情况下我和我的家人找到他们电脑公司的门上,他们竟让一个业务员给我们说现在公司转给他了原来的老板不在了,面对如此无赖和不诚信的公司我坚决要求他们给我开税票,最后都到晚上了老板才出面,我说我现在不能正常营业你们也别正常做生意,大家都一直僵持之间他们报警四次,但每次来人一看我花屏手机上照的照片都走了,我们去的还有老人他们就让我们在他们那店里坐着冻了一晚上,第二天老人也冻病了,第二天他们怕税务来竟然给我开了一些假发票,没有想到我坚决要求税务部门来,税务来了要把老板带走他媳妇哭着求我说他们年轻让我饶了他们,他们一定给我解决好事情,先给我赔8000块营业损失让我消消气,这时显卡厂家也给我打电话说他们马上派人拉上显卡来一定把问题给解决好,我想只要把问题解决了就行了就又帮他们解围让税务走了,没有想到税务走了他们钱也不给我了,在我的坚持下他们又把我拉到一家律师事务所签定了律师见证书才把钱给我,律师见证书上写着他们甲方一次性给我赔偿8000块营业损失,关于甲方因此事遭受的损失于已方我们无关甲方自行向厂家伸张权利,厂方同意给已方更换不出现花屏的无质量问题的JT450显卡,但更换后如在出现花屏甲方应协助已方找出花屏的原因,之后厂家也来人拉着显卡来了,刚换了5片显卡就又出现花屏,我立马没有让在换下去,我打电话让甲方卖电脑的来他们拒绝来,拿出见证书发现见证书上写的是厂方同意给更换不出现花屏无质量问题的JT450显卡,而我现在换的是GT450显卡,我说显卡型号不对,厂方看了见证书说他们厂家就没有JT450型号应该是写错了,我说你们专业技术人员不会连型号都写错,何况换上之后还在花屏,显卡厂方说那不是他们显卡的问题,但电脑公司的老板又不来协助共同解决问题,在无奈的情况下我就把厂方带过来的显卡扣下了,我说把JT450显卡拿过来在换走这批显卡,最后厂方的人让我打了个收条就走了,现在电脑还在花屏严重影响我的生意,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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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5月05日 17时53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2,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据以上法律规定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康律师能在百忙之中给出如此细致的答案,同时也相信康律师是一位敬业负责严谨的好律师!
评论者:北斗星123 给我留言
时间:2011-05-06 22:00
谢谢康律师能在百忙之中给出如此细致的答案,同时也相信康律师是一位敬业负责严谨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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