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年遇春  吴健弘  孟凡兵  申维丰  
已解决问题

执行局强行执法

 05-06 10:15  悬赏 10  发布者:dianyo…… 给我留言 地区:吉林-松原 回答:(1)
因为一次合同纠纷,法院在我的家人不在庭的情况下判我的家人败诉,但经过多方咨询,我的家人已确定在此次纠纷中不承担任何责任,之后我的家人通过检查院提起抗诉,并抗诉成功,抗诉书已下达,我的家人电话通知了法院执行局,但执行局明知已抗诉成功,仍以撬门为恐吓,强行将我的家人带走并拘留,在执行的过程中,执行局的工作人员有明显得粗暴行为,我的家人为自保被迫与其动造成手,但不知如何会将其工作人员的脸部轻微刮伤,执行局的人又以此为要挟,必须缴纳一万元罚款才肯放人,无奈之下我们不得不交着一万元钱。请问律师先生执行局的人有权利这样做吗?我们该如何保障我的自身权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5月07日 16时36分
抗诉之后法院下裁定书终止执行,法院就不应该再执行。罚款必须有书面处罚书,任何人口头罚款是违法的,罚款应到指定地点缴纳。否则是敲诈。你向检察院控告法院的人员违法。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回答,您的回答为我指明了方向,我会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南京
人气:149942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76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80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