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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维权

山东-济南 08-12 23:22  悬赏 25  发布者:139531…… 给我留言  回答:(2)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家住平房小院,我家正对面南面是几座24层高楼,该24层楼建去年交付。冬季我家由上午到下午13点前见不到阳光,期间找过开发商及建设规划局他们一致答复说经有关部门观测符合国家规定,满足光照3小时即可;现在距我家正西侧6米处马上开工建设一座14层高楼(利用我家房子做了工地一侧围墙);公示期间找到开发商和建设规划局他们还是一致答复说经有关部门观测符合国家规定,满足光照3小时即可,经多次找建设规划局,规划局的领导派人来我家看了一下说遮挡偏房不算,只有遮挡正房的窗户才算遮挡,说我家的正房前边有平台顶,已经挡住窗户采光,平台前的窗户不算,不属于待建楼房遮挡采光的问题,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怎么办,应该找那些部门,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有补偿标准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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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13 06:36
起诉规划部门
回复时间: 2015-08-13 13:55
您好!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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