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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合同是否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于海 乙方:孙宾 甲乙双方经协

四川-成都 08-13 14:3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比合同是否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于海 乙方:孙宾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所有的东湖后地土地租赁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东湖后地土地租赁给乙方,每年于 月  日前支付租金壹万伍仟元整/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共计三年。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超过1个月,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的使用权。 二、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 每年于 月  日前支付租金壹万元整/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共计两年。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土地上大棚和所种作物所得收益,甲乙双方按甲方40%,乙方60%分配。                                     三、2015年所种玉米秋收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决定2015年所种玉米不秋收直接种农作物,须补偿甲方2015年玉米收入损失贰万元整。 四、如在租赁期间遇国家收储占地,土地占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土地上原有杨树树木补偿款归甲方所有,乙方所扣大棚及种植作物补偿款甲乙双方按甲方40%,乙方60%分配,所有补偿款均打入甲方名下,乙方不可以用任何形式支取补偿款。甲方承担乙方扣大棚及所种作物的一半费用(按当年市场价计算,不可高于市场价); 如在租赁期间国家没有收储占地,甲方不承担乙方扣大棚及所种作物费用。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协议。 六、 此合同经双方协商共同签订,租赁期间,如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经济补偿款伍万元整;如遇国家收储占地,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经济补偿地上物所有补偿款的全部金额。 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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